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网健康频道 > 2017改版新增节点 > 健康圈 > 正文

眼睛的危险讯号,你接收到了吗?

来源:新民晚报数字报     编辑:高媛     2018-05-10 17:16 | |

  早上去买菜,即使是光线充足,却老是会不小心撞到人;读书看报总是要凑很近才能看清;家里的电视机家人都说没问题,可是这色泽怎么看都觉得太淡,特别是下楼梯时总感到不好伸脚……眼科专家李勇表示,不要大意,这些可能都是眼睛释放出的危险讯号,只是容易被你忽视。殊不知,或许眼病已经悄悄潜伏到你的生活之中,可能成为偷走你视力的幕后黑手。

  视力下降该如何做?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加,在生理上不可避免会出现眼部的衰老和退化。许多老年人都会感觉视力逐渐下降,有些老年人会出现看远视力下降,有些老年人会出现看近视力下降,这是一种生理现象,因此许多老年人不以为然,以为是老花眼所致,殊不知很多疾病都会导致老年人视力逐渐下降。其中最常见的原因就是白内障,其次还有老年性黄斑变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眼底出血等。

  据李勇介绍,目前,在我国年龄相关性白内障是导致老年人盲和视力损伤的主要原因,患了白内障不仅影响视力,而且有些患者视野也受损,严重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随着糖尿病患病人数的增加,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病人也在逐年增加,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轻者眼前飘黑影、视物模糊,重者视网膜出血、增殖性病变、黄斑病变、玻璃体积血、视网膜脱离甚至失明。而年龄相关性黄斑病变、青光眼在老年人致盲性眼病中也占了很大的比例。眼底出血、视网膜脱离都是严重的致盲性眼病,有时单侧发病,很难被察觉,或双眼同时发病,都会直接影响老年人的远近视力,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

  因此李勇提醒,老年人如果发现视力逐渐下降应尽早到眼科就诊,做规范的视力、眼压、眼底检查,必要时还要行视野、眼底荧光造影、OCT等眼科特殊检查。

  眼疾自测小方案

  早发现早治疗

  对于老年人中最常见视力杀手来说,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十分关键。要利用发病之前的“窗口期”,将抗击疾病的“关口前移”,早期监测和早期干预,实行对眼健康全方位的管理和维护。所以,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各个眼病的早期症状。

  首先,老年性白内障除了有老花眼变好的症状外,还有其他一些症状,如视物模糊、视力下降等,严重的甚至仅存光感,视物重影,色彩变淡等症状。根据晶状体混浊的程度不同,患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视力减退,双眼多同时发病,也可有先后发病,双眼进展程度不同步。

  对于恼人的眼底病来说,其实也有一定的自测方法,如自觉眼前有飞蝇,眼前有黑点或黑色块状浮动,视力减退等症状,应考虑为玻璃体出现液化、混浊或变性的可能。

  此外,老年黄斑变性是引起50岁及以上人群重度视力丧失的主要原因之一,早检查、早发现和早治疗可最大限度地维持和提升老年黄斑变性患者的现有视力。在这里推荐一种简单的自查方法,将一张方格纸放于眼前30cm处,标出中心点,分别遮盖左右眼,凝视中心点时发现任何直线出现扭曲或者不连续,就可能是黄斑出现的征兆,应该联系医生做详细的检查。

  有些老年人可能觉得自身无明显症状,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没有眼病呢?李勇表示,其实不然,某些眼病发病。如糖网病、青光眼等,初期只有轻微的症状,极易被人们忽视,当因眼部不适或视力严重衰退就诊时,已产生了不可逆转的视力障碍,甚至失明。

  李勇在此建议,广大中老年人应尽早关注眼健康,并定期到进行眼健康检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于可能患有眼病的人群应当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视力及验光等初步的眼部检查,排除由于屈光不正等引起的视觉异常。不主张未明确原因的情况下擅自滴用各种眼液,这样非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带来眼部干涩、过敏等症状。

  ■专家简介

  李 勇 主任医师

  上海市眼科学会白内障学组组员

  长宁区眼科质控专家 长宁区劳动力鉴定专家

  临床擅长:白内障超声乳化及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微创玻璃体手术治疗视网膜脱离、玻璃体积血、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青光眼的诊治。

  眼科义诊通告

  经相关部门批准,上海爱尔眼科医院举办义诊活动。活动期间,本着“便民惠民”的原则,特开通(免初诊专家挂号费、免视力、眼压检查费、免专家会诊费)等多项绿色就医通道,向广大群众提供专业眼科咨询及检查服务。

  爱心提示:本次义诊采用电话/短信预约报名的方式

  ■义诊时间:2018年5月17日(周四)上午8:30

  ■义诊预约电话:185-1636-0379

  ■义诊短信报名:编辑短信“义诊+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到185-1636-0379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286号(10号线宋园路2号口)

  义诊备案编号:长卫登字(2018)第0085号





新民网出于传递健康资讯的目的刊登此文,不代表本网观点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